:设施公司与东方石油公司就占用东方石油储罐及库区订立占用补偿合同)
智通财经APP讯,天津港发展发布公告,为配合当地政府机构要求以实施相关环保项目,设施公司作为整体项目的负责建设单位,拟占用东方石油储罐及库区(现时由该公司的附属公司东方石油公司所持有)以建设事故液储存设施,并通过对东方石油储罐及库区及其中的附属设施设备等进行维修及改造,以满足相关政府部门对整体项目的要求。
于2024年7月22日,设施公司与东方石油公司就占用东方石油储罐及库区订立占用补偿合同,补偿款总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并订立维修改造合同,双方同意合作推进维修改造项目,及就维修改造项目细项将透过招标或比价并另行签订三方协议以聘请供应商执行项目细项工程,以使经改造后的东方石油储罐及库区符合占用补偿合同之交付要求,预计维修改造项目总支出约为人民币6002.57万元,全数将由设施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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