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晚间,有两家券商的再融资事项迎来新进展,面对定增议案即将到期失效的情况,这两家券商作出了不同的“选择”。其中,南京证券拟将定增议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12个月,财达证券则宣布定增决议有效期满自动失效。
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
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当前,券商再融资愈发审慎。一方面,部分券商选择将再融资事项的有效期延长,除南京证券外,4月29日,天风证券也拟将定增方案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另一方面,也有部分券商决定等待再融资事项有效期满自动失效,除财达证券外,3月18日,浙商证券宣布定增方案有效期满自动失效;去年10月23日,中金公司宣布配股方案到期自动失效。到今年6月底,中泰证券的定增计划也将到达12个月的有效期而自动失效。
除了延期及期满自动失效,也有券商选择主动终止再融资事项,去年7月21日,中原证券宣布主动终止定增事项。同年10月30日,华泰证券宣布终止配股。今年4月25日,国联证券宣布,鉴于公司正在筹划收购事项,公司决定终止定增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
值得关注的是,选择延长再融资事项有效期的券商十分注重契合监管导向。去年6月20日,南京证券就已经对定增方案进行了修订,主要对募资投向进行了调整,更加聚焦主责主业。其中,公司拟向投行业务、财富管理业务和资管业务分别投入不超过5亿元,用于提升服务能力;还将投入不超过5亿元用于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等证券;拟投入不超过10亿元用于增加对另类子公司和私募子公司的投入,用于股权投资、科创板和创业板跟投;拟投入不超过7亿元用于信息技术、合规风控投入;拟投入不超过13亿元用于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增强风险抵御能力。与修订前的定增方案相比,修订后的版本删去了拟投入证券投资业务的25亿元,和拟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的5亿元。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券商纷纷对再融资计划进行调整,主要体现了券商对聚焦主责主业、坚持稳健经营,走资本节约型、高质量发展新路等政策的响应,同时也是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的结果。上述券商融资计划的安排和调整,有利于推动券商更加注重内生式增长,进行自我调整和优化,既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也有助于促进证券行业的健康发展。”
充分运用债务融资工具
降低对单一融资渠道依赖
对于券商此前频繁的再融资行为,5月10日,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证券公司监管的规定》中提到,“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并上市交易和再融资行为,应当结合股东回报和价值创造能力、自身经营状况、市场发展战略等,合理确定融资规模和时机,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聚焦主责主业,审慎开展高资本消耗型业务,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券商纷纷对再融资事项进行审慎思考与调整,正是对上述政策倡导的响应。同时,新“国九条”明确提出“引导行业机构树立正确经营理念,处理好功能性和盈利性关系”“推动行业机构加强投行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建设”。由此,如何平衡好轻、重资本业务发展以及处理好资本补充与业务发展的关系,成了券商需要面临的问题。
“重资本业务对资金的要求较高,是券商业务发展的重要支撑之一,但过度依赖重资本业务也会导致券商面临较大的风险和压力。”朱克力对记者进一步表示,因此,未来券商需明确自身业务定位和发展战略。在轻资本业务方面加大投入,提升专业能力,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在重资本业务方面更注重项目的筛选和风险控制,避免盲目扩张和过度融资。同时,券商应优化资金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通过多样化方式筹集资金,降低对单一融资渠道的依赖。
不过,在当前行业的竞争形势下,雄厚的资本实力仍是券商防范风险、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券商正持续通过发行债券等方式积极补充资本金。
Wind资讯数据显示,截至6月20日,今年以来已有63家券商境内发行债券264只,金额合计达4648.87亿元;境外发债11只,金额合计达20.49亿美元。其中,招商证券境内发债规模居首,金额达475亿元;其次是国信证券和广发证券,境内发债规模分别为324亿元和289亿元。整体而言,年内共有16家券商境内发债规模已超百亿元,其中以实力较强的头部券商为主。
艾文智略首席投资官曹辙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相较于再融资而言,发债融资具有多重优势。首先,从当前市场环境来看,发行债券的利率整体较低,对于券商而言募资的成本和风险更低;其次,债券具有丰富的种类,券商可根据自身融资的需求灵活选择债券的类型、规模、期限等;同时,发债融资的审批流程较为简洁、速度较快,成功率较高;此外,相较于股权融资,发债融资不会改变券商的股权结构,有利于保持公司治理的稳定。因此,在审慎进行再融资的趋势下,更多券商纷纷转向发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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