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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疾控中心提示:腌制食品即食肉类等需谨慎处理食用

文章来源:新华网 更新时间:2024-03-12 14:17:37 阅读量:7436次   

已发现多例肉毒中毒病例,广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腌制食品即食肉类等需谨慎处理食用

食用发酵和自制食品注意预防肉毒中毒 宋延康 摄

腌制生鱼、香肠腊肉、臭豆腐、酸菜、泡菜、罐头……这些发酵食品和腌制食品常出现在大家的餐桌上,如果食用不当,有可能成为“肉毒毒素”的温床。近期,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系统报告了数例因食用腌制生鱼引起的肉毒中毒病例。为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广西疾控中心温馨提示:注重食品卫生;谨慎选购即食食品;不盲目自制腌制食品,多购买新鲜食物;熟食制品食用前彻底加热。

肉毒中毒一年四季均有可能发生

据了解,肉毒中毒主要由于摄入被肉毒毒素污染的食品引起,是一种严重的中毒性疾病,病死率较高。肉毒毒素由肉毒梭菌等梭状芽孢杆菌产生,是一种神经毒素。肉毒中毒一年四季均可发生。引起中毒食品种类因地区和不同饮食习惯而异。广西主要以家庭自制发酵食品、风干肉制品等为主。

肉毒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2~48小时,患者早期通常有疲倦乏力、头痛、头晕等症状,后期可出现视力模糊、眼睑下垂、声音嘶哑、吞咽困难、呼吸困难等。

因为肉毒毒素主要作用于神经末梢,抑制乙酰胆碱的释放而导致肌肉麻痹。最严重者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一旦发现肉毒中毒症状,应立即停止进食,及时催吐,迅速排出胃内可疑食物,并携带剩余食物尽快就医。

正确处理腌制食品等是预防关键

如何预防肉毒中毒?正确处理熟肉制品和腌制食品等,是预防的关键。由于肉毒毒素不耐热,通常100℃加热10分钟就可将其破坏,食用前彻底加热可有效预防肉毒中毒。

家庭在自制食品的过程中,应注重食品卫生。如果没有安全可靠的条件和经验,不建议盲目自制食品。对于网上售卖的即食食品,应谨慎选择。不购买来历不明或小作坊生产的熟肉制品、发酵类食品。

需要冷藏保存的即食熟肉制品,不宜远途常温快递或携带,应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和运输,并尽快食用。

注意罐头食品、火腿、腌腊食品的保存,若罐头的两端出现膨隆,或内容物色香味改变,应禁止出售和食用,即使煮沸也不宜食用。

一般而言,摄入肉毒芽孢对成人的危险性相对较小,但婴幼儿肠道菌群尚未完全建立,较易发生感染性肉毒中毒。因此,一定要科学冲调、制作和喂养婴幼儿食品,做好容器的清洁消毒,不立即食用的要及时冷藏,防止环境中肉毒芽孢对食品的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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